涉嫌受贿、洗钱!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劲松提起公诉

来源:六安市民网 责编:六安市民网发布 阅读:26 发布:昨天 21:00
      日前,六安市裕安区原区委教育工委委员王劲松涉嫌受贿、洗钱一案,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      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劲松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

      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王劲松利用担任裕安区原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,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、股长,裕安区委教育工委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;为掩饰、隐瞒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,通过投资方式转换犯罪所得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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